1、-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无先后之分**,一般均分房产(如第一顺序有3人,则各占1/3)。- 若第一顺序中有人死亡,其份额可能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如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女可代位继承)。
2、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直系亲属的房产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具体来说,继承法将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参与继承。
3、子女作为老人的直系亲属,都有权利继承房产,但最终决定权在于老人。如果子女照顾老人,老人可以在遗嘱上指定继承人,如照顾老人的小儿子可能继承房产,而没有照顾老人的大儿子则可能无权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嘱设立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1、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即由死者的配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房产。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房产为子女与配偶共同拥有:首先,配偶获得该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剩余的一半房产则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2、儿子去世如果其生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儿子的房产父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有权法定继承。与父母具有同等法定继承儿子房产的还有其妻子、儿女,只有在已经故世者不存在妻子、儿女的前提下,其父母才能够完全继承儿子的房产。
3、兄弟姐妹(含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关键点**:-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无先后之分**,一般均分房产(如第一顺序有3人,则各占1/3)。
4、儿子死后儿媳可以继承房产的具体概述儿子死后,儿媳可以继承儿子的遗产。因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具有一样的继承权。但是儿媳是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因为即使双方结婚了,儿媳也不是公婆的子女。
5、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按照顺序继承,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如果儿子先去世了,那么他的配偶和子女将成为继承人,如果他没有配偶和子女,则继承权将由其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继承。
1、房子遗产可以继承当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两代人。房屋在办理时,如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应按照继承顺序办理继承。同一继承人之间应该协商房屋的继承份额,确保公民的继承权益进行办理。
2、法律分析:三个人房产继承,如果有遗嘱,将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将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他们通常协商分割房子,如一人得房并补偿其他人,或卖房后按比例分房款。
4、房子可以一直继承,商品房是合法财产,因此是可以继承的,除此之外也可以自由赠与,买卖。房屋在继承的时候,如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应按照继承顺序办理继承。没有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继承需要哪些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遗产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在此问题中,女儿作为子女之一,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房产证的持有情况:房产证的持有情况并不影响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地位。
1、子女继承房产后不可以直接卖。分析说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处分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物权时,需要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2、综上所述,父母去世子女继承的房产,其中一个子女不可以擅自买卖。必须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话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因为只有财产所有人才能够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没有过户的话,那么房产不属于自己的,因此不能够进行买卖,也不拥有所有权。
4、法律分析:继承房产不过户不能卖。继承的房屋经登记后才有确认效力,才能进行有权处分。房屋不过户的,可能会存在权属争议,存在权属争议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也不得转让。